創作人的糾結
我不知道這些話是否適用於所有人。 但是我確定並且堅信我絕對不是唯一。在我所讀到的關於不少藝術家的生平中間,他們都或多或少的曾經面對如是糾結。我沒有大言不慚的將自己認定為藝術家的意思,但是退一步而言,所有已經或者正在嘗試進行藝術創作的人應該都會有這個糾結的共鳴。所謂藝術創作,並不需要拘泥於某一個創作形式,可以是音樂,是舞蹈,是繪畫,是行為藝術,當然也包括文字創作。當我們完全憑藉自己腦海中的想像力,在嘗試幾乎從無到有的藝術創造,就應該會跌落進這個糾結的漩渦中間。那便是,一方面聽從靈感的左右,幾乎不受主體控制的創作,創作過程中間的享受酣暢淋漓。可一旦所謂的創作完成,那分失落,甚至是不滿足,不認同就幾乎可以跟先前的快感到達同樣的高度。
這裡還是要稍微提上一句,所謂的從無到有的創作只是一個相對概念。是必然需要批判著看待的定義。我們既然生活在一個現實的環境中間,就一定會無時無刻不在受到周邊的事物的影響。所謂的無一定是相對的。同時“無“既然可以被稱作“無“,從那一刻起這“無“也就是“有“了。
回到正題上面來,藝術創作者是“清高“的。他會在創作過程中間將自己暫時剝離這個物質的世界。盡量縮小周圍世界對自己的影響。因為他需要的“被影響“已經在開始創作的一剎那暫時基本完成了。除非是某些曠日持久的巨著,比如戰爭與和平類的,在持續創作中間還在不停的因為周遭而對作品內容持續修正。但是這份懸於一線的“清高“背後,還是會或多或少的希望得到周圍環境的認同。我自己覺得在我身上尤其明顯。尤其是早些年的時候,一方面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的很多想法都獨樹一幟,所以大可以世人皆醉我獨醒的。但是一個人站在自己虛設的山巔聽不到喝彩或者簡單的認同卻也無趣的很。後來相對經歷過一些之後,也更成熟了一點點之後,意識到自己的幼稚可笑。開始沒有那麼清高,也知道來自外部的認可還是有好處的。當然實在虛無的還是除外,那跟捧殺沒什麼區別。不真實的讚美其實無論是讚美方還是被讚美方都是心知肚明的。那種博牙子期的共情是大成也可遇不可求。再後來一些時間,聽了讀了東西方大儒的思想之後,認知又有了不同。好的思想,哪怕是有局限性的,也要積極的分享出去。所謂好的思想,就是盡可能脫離小我的,拋開所有不是必須的條件的。這樣的思想或者作品的傳播是有利於激起更多類似的想法的出現的。且不可吝嗇,也不可因為害怕得不到認同而拘謹。因為創作是非常個體性的。
所謂個體性的意思就是,創作伊始的時候,那是創作人的靈感。即便是因為外部誘因產生,它也注定是在特定環境下,特定的土壤中,因為有特定的前因才會出現。它的產生的第一理由就是創作人的抒發需求。這跟它是否得到別人的認同毫無關係。當然更談不上喜聞樂見。不是說別人的接受不重要,而是說別人是否接受都無法阻止它的產生。從這個角度看起來,也就沒有那麼害怕別人的否定了。因為另外一個個體有很多理由可以促使他無法對該作品產生共鳴或者共情。哪怕對方是張牙舞爪的聲嘶力竭的批評,哪也是因為他有需要如是行為的理由。而這理由,跟作品靈感產生一樣,需要得到尊重。被批評一方沒有義務一定要去聽取或者做出改變。當然最理想的狀態就是,批評方將自己對問題的指出建立在不是偏頗的批評角度提出,而不是一逞自己私慾,洩憤了事。而被批評的一方不管怎樣先要聽得進去,然後聯繫自己的創作實踐情況,有則改進之,無則仍謝過。如是之後,雙方都不會因為無法理解對方而惱羞成怒。
當然這是理想狀態下的行為,尤其是現如今很多創作其實是跟傳統意義截然不同的。比如某個人有了些想法,開設一個公共號在社交媒體上宣傳分享。無論觀點正確與否,一定會有人在鍵盤後面大放厥詞,甚至惡語中傷。因為躲在IP地址後面的話多數時候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的。自己先痛快了再說。何況很多人刷視頻或者微博都是行屍走肉的在刷,哪裡有時間思考內容的提供者是出於何等緣由啊?反之亦然,很多社交媒體人如饑似渴的盼望得到漫無邊際的謾罵指責,因為越多人來罵那搜索引擎的優化程度就越好,流量也就自然產生了。而流量恰恰就是財富。簡單的說如果地球每個罵你的人都能給你帶來一塊錢的利益,怕是你燒著香來祈求被罵個體無完膚吧。可是這基本上跟純粹的藝術創作是無法等同視之的。雖然畫家如果一幅作品也賣不出去,作家一本書也無法變成鉛字,餓著肚皮的藝術家也是會頭暈目眩的。從這一點來說,誰都不用太過自命不凡。
沒有藝術生活會沒有光彩,光指望藝術餓死也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