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一月的一點感悟

感覺整整用了四十五年時間,才開始“懂了”,都還仍然不敢講說真的懂了,僅僅是開始而已。準確的說,應該是在去往通向懂得的那扇門的路上了。

四十五歲之前,就自己而言,還是感覺經歷了不少事情。雖然沒有什麼驚世駭俗的故事,但是總也還算是酸甜苦辣嘗了一個周遭。可現如今回想起來,還是混沌的很。當然完全不可以說是白活了這前半輩子,因為那中間有好多好多我寧願不惜任何代價找回的快樂。何況如果沒有那麼多的過往,怕是也還是領悟不到今天似乎開始懂得的很多道理。但是過去的也就過去了,無論我們是否甘心樂意,都無法重新來過。它們已經屬於歷史。就算是在有些事情上,我們可以通過反省自己而重新嘗試,乃至達成心理預期的效果。比如考試,應聘,甚至婚姻跟事業。但是無論如何,所有已經發生的都是注定記錄在屬於你自己的歷史書裡面。沒有改變的可能。至於明天嗎,明天尚且未到來,這裡的明天不是今天過後的那二十四個小時,而是指尚且未發生的未來。我們可以因為當下,更準確的說是過往的經歷,而對未來憂心忡忡。因為某些過往會通過經驗告訴我們,在某些類別的事情上,我們可能沒有那麼熟練的把控,從而結果很有可能不會如想像,或者說希望能夠達到的標準那樣盡如人意。簡單的說,因為過去的不順利,挫折而擔心將要到來的未來會重蹈覆轍,從而再次錯失了當下的諸般可能。

希望本身的悲劇性質決定了我們如果把我們的幸福跟希望關聯,就注定要痛苦一輩子。能夠給我們足夠勇氣生活下去的不應該是希望。因為既然是希望,就是我們尚且沒有獲得的。比如希望有更好的工作,更大的房子,更出色的另一半或者孩子。甚至僅僅是簡簡單單的希望得到某個小確幸的禮物而已。只要是尚且還未獲得,我們就存在被希望煎熬的可能。甚至有在希望落空的恐懼下惴惴不安的心情支配。更可怕的是,一但有幸得到,要麼因為已經擁有而不再殷切的渴望,從而審美疲勞。像是那些原本在櫥窗裡面讓我們朝思暮想的衣服,手機,從得到的那一霎那間開始,幸福感便直線下滑的失去滿足,從而不再有了以為會有的存在意義。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得到了才發現事實上自己並沒有那麼的需要它,而且它也並沒有在奢望時那麼令人渴望了。所以千萬不要把自己的幸福押注在希望身上,那注定是悲劇結尾。我清楚的知道,認清這個道理很殘忍。但是,這份認清跟理解的痛,必定可以給我們帶來接下來的安寧。如果真的是要自欺欺人,(我們誰沒有過自欺欺人的那一瞬間呢?),那麼起碼要告訴自己,勇敢地告訴自己,希冀只是一份不著邊際的信仰。這份信仰的支撐脆弱無比。好比一件極其華麗的衣衫,但是風雪面前一定是不堪一擊的。

那是不是我們注定不幸呢?當然不是。更準確的說,幸福跟不幸都是我們自己硬要安排的名詞。這裡不是偷換概念,而是挖掘幸福跟不幸被我們如何詮釋了。我們必須要有勇氣為尚且活著的自己進行一次心理解剖。拋開所有我們試圖給自己的障眼法,看到究竟當下的什麼可以讓我們幸福,或者我們不幸的碑文,被刻在了那一塊“缺失”的石頭之上了。如果我們把希望換成自己可以掌控的努力,並且像菜根譚裡面說的與因處努力,與果處淡然。那麼任何事情,也就是生命,還有每一天的生活就容易多了。“絕”望的生活才是快樂的。因為我們的目標是可以掌控跟努力的當下。不再是無法更改的過去或者尚且沒有到來的將來。斷絕慾望,起碼是因為外界引起的慾望。因為嚮往別人的生活,別人的財富,別人的家庭,別人的地位而對自己的生命不滿。這個望是要絕的。但是我們可以付諸的努力是積極的。比如與其羨慕別人的財富,我們應該更好的安排自己的學習跟努力。與其羨慕一個可能的婚姻或者家庭可以帶來的各種帶著光環的幸福,我們可以做到的是對自己能努力更改的方面的改善跟提高。簡單的說,要把之前導致我們不幸的“可能的希望”兌換成“可以立刻付諸的努力”。

當下可以是瞬間之後的過去,也可以是分分鐘即將到來的將來。但是最值得我們感興趣的應該是,每一分,每一秒,我們尚且還可以把握的現在。從這個角度來看待生活的話,生活就是可以永恆的當下。我最近幾年搬的家,住到了一處森林旁邊的所在。剛開始的時候,不是很敢往深處走,也不敢在光線不足的時候去冒險。對未知的恐懼讓我十分謹慎行事。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每天早晚都要帶著小狗去附近散步遛狗,逐漸足跡也就延伸開來了許多。剛開始的時候,幾乎每一處美景都讓我想用相機拍攝紀錄下來。無論是植物,還是風景,當然最讓我驚訝的是那些個城市裡面不常見的小動物。松鼠啊,野豬啊,還有蹦蹦跳跳的小鹿,聒噪的烏鴉,死拗著性子的啄木鳥什麼的。往往都還沒來得及把鏡頭對準它們,它們就消失不見了。原本以為可以通過手機拍攝讓它變成永恆的畫面,一瞬間成了沒把握住的過去。所以現在想通了一些後,每次看到特別精彩的畫面,是鏡頭也無法描繪的瞬間的美。起碼我是這麼想,好多時候,明明眼睛看見了非常震驚的美景。一旦拍攝之後,可以呈現給別人,與友人分享的效果差之千里。我想這注定是跟攝影作品的後期製作,包括拍攝當時的很多技術的缺失有關。可是無論如何,最美的風景一定是自然的,與我們是否欣賞無關的。所以,我如今便會選擇停下腳步,駐足欣賞。甚至有的時候我還會閉上眼睛,抬起頭來,側耳傾聽大自然到底要如何跟我介紹那一時刻的美好。當我的視線跟耳廓收納進來了這些美景後,我發現它們真的可以在我的記憶中模糊著永恆了。也正因為如此,我才可以做到像泰松一樣,在同一汪湖水,同一棵樹幹,同一片林子裡反反覆覆的享受這美好而不知疲倦。

工作還是工作,工作之餘的學習也還是學習。只不過逐漸學會不光是物質方面的,更多是精神方面的斷捨離。音樂,影視,文學,體育,仍然有保持很多愛好。但是輕易不會主動的浪費任何一秒鐘的生命。純粹“娛樂”的東西無法再娛樂今天的我。包括之前非常喜歡看的小說或者部分類別的影視節目都不自覺的摒棄掉了。偶爾也會想起,但是大概堅持不過五分鐘就實在乏味到無法繼續。相反,之前覺得晦澀的一些書籍如今樂此不疲。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不是說我可以隨便的讀懂或者欣賞那些哲學家的巨著。我只是說我更樂於反覆咀嚼哪怕只是一頁思考的文字。它們的偉大之處就在於,每一次品嚐都會有不同以往的理解。每每想到過去的生命中那些浪費掉的時間,真的是心疼不已,但是不會持續懊惱下去。如同丟掉的物品,無論多麼喜歡,丟失了也就丟失了。是屬於無法找回的過去。

這樣一來,驟覺生命加速了好多。每天晚上十一點睡,早上不到六點鐘起床,包括週末。都依然覺得時間不夠使用。但是其實效率是大大提高了的。就連是午飯的時間也都要用在學習上面。這就是加了速的我的四十五歲吧。一點理解跟感悟,記錄給自己。